2010年7月26日 星期一

農村不需拉皮 農地應種糧食

〔摘要7.26.2010自由黃以敬/專訪〕六月九日,怪手開進苗栗縣大埔農地,剷平了綠意甫盎然的稻秧,卻也掀起各地農民對農地強制徵收的強烈反彈,儼然掀起另一波新農民運動。


政治大學地政系主任徐世榮感慨說:「台灣社會對農地不當徵收、浮濫開發的重視,竟是藉由怪手摧殘的場面來換取,是一種悲哀,但也希望,這會是一次讓全民徹底檢視政府農業政策的契機。


而第一個亟待檢視的,就是大埔農地被剷平後,立法院七月十四日三讀通過了「農村再生條例」,宣示十年內要花一千五百億,全面活化台灣四千個農、漁村;


「馬英九總統、農委會不要再只關心要造富麗堂皇的樣板農村了,要真正到凋敝的小農村看看,農民要的不是農村硬體『拉皮』,是農業要永續發展、要在台灣的農地,種出兩千三百萬人要吃的糧食。」


徐世榮:台灣土地徵收一直浮濫,苗栗縣政府派出怪手強力徵收農地,手段鴨霸粗劣 ,引發全民不滿,讓許多制度性、結構性的問題浮現。一是政府的建設政策,太偏向財團、建商,苗栗縣政府未經評估、討論過程,就動用警察強制徵地,完全忽略民眾安身所需。


土地徵收,絕不是苗栗縣政府所謂98%農民同意的比率問題,依法必須符合「為公共利益」、有「必要性」、「符合比例原則」的前提,強制徵收只能是「最後一個手段」,更要有「補償機制」。但苗栗縣政府卻根本不管,政府要地、 財團要地,就強制徵收。


大埔案也凸顯政府整體政策的結構性問題,太偏重經濟發展而忽略社會需要, 馬總統上台後更明顯 ,施政完全以經濟發展為主軸。


這次怪手剷的不只是農田,更是農民的「基本人權」,也是縣市對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、工作權、甚至生存權的剝奪。劉縣長的做法,簡直像中國共產黨「批地」,這凸顯台灣雖已解嚴,官方行事卻仍充斥著「威權體制」


全國還有兩千多公頃閒置工業區土地、兩百多公頃科學園區;苗栗縣卻為了「群創」說要投資,就強制徵收農地,有「必要性」嗎?


苗栗後龍灣寶還有上百公頃農地、竹北芎林近四百五十公頃農地、彰化二林相思寮、台中后里等,也都有農地面臨強制徵收爭議。政府不能把大埔切割為單一個案,認為只是地方政府的錯,苗栗縣長可以為了五都選舉而道歉,但不能把真正問題掩蓋掉。


學界一直呼籲政府要檢討農地徵收,大法官會議四九號解釋,也要求土地徵收須有更嚴謹制度,大埔案須整體重新思考, 另覓地還地不能解決問題,必須撤銷土地徵收。


徐:農再條例,更是問題重重,爭議最大的「土地活化專章」。以前經濟部工業區、科學園區設置需審查,農再條例卻讓縣市政府有更大的農地開發權力,只怕更多大埔慘案會一再重演。


農委會宣稱要造福四千個農漁村、僅影響二萬五千公頃鄉村區農地,但事實上,農再條例中新創「農村社區」、「農村再生發展區」名稱,根本沒法源或定義,可不受目前非都市土地十種土地區分管制?只怕非都市土地都可能劃入開發,光是休耕農地就二十多萬公頃,「農地變建地」恐更擴大。


第十七條又提出農村再生發展區的土地容許使用項目及範圍,農委會可決定;但以大埔、灣寶農地徵收為例,農委會哪有維護農民權益?陳武雄主委宣稱「特定農業區不能使用」,但法令早已明訂,卻沒監督,例如「灣寶」就是特定農業區,農委會能制止政府開發農地?還是更大方開放農地變建地?讓人擔憂。


問:馬總統、農委會說,農再條例是要讓農民可「由下而上」、「當家作主」改革農村?


徐:這所謂的「下」, 恐怕是地方縣市政府;政府沒有真正扶植民眾提升對農地再利用的規劃能力。第九條規定要由農村組織、團體提再生計畫,只怕將忽略小農個人或小型農改團體意見,大農會吃掉小農,偏厚一向被視為傳統政治樁腳的農會組織。


此外,農再條例第十五條、十六條,賦予地方縣市有擬訂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的主導權力,還可決定「功能性分區」,等於縣市就可決定哪些農地可開發,要是未來隨便增加以前法令沒有的「休閒農業區」、「景觀營造區」,縣市政府其實是可另援用土地徵收條例去強徵農地,中央根本管不了。


問:一千五百億至兩千億的「農村再生基金」,真可促進農村再活化?


徐:農再條例最重要的就是「要錢」,農村建設能有此資源,確實不容易,但目前對基金如何管理、運用很模糊;農委會已說要另成立「農村發展署」, 其實是水保局要擴大轉型,只怕組織疊床架屋;未來若只是做農村「硬體」建設,還是做小型工程發包,只怕會淪為另一次政治綁樁的金錢分配


條例中的基金用途,明顯偏向休閒、景觀農村,要做空間景觀、自行車道、人行步道,這只是農村「拉皮」,對農業本質沒幫助。


台灣有很多很凋敝的農漁村,但台灣到底能做多少休閒農村?民宿資本額要很龐大,目前很多農村民宿其實都是都市人投資,有多少真正回饋農民?恐怕只會讓更多農民放棄農耕。


政府一直想把農村再生與農業切割,是「頭殼壞去」,農村、 農地、 農業、 農民等「四農」應一起思考,要真正傾聽農民的需要,農產要幫忙、產銷制度要更好,唯有重振農業、提升農民所得,才會有更多年輕人投入農業。


問:農業政策何去何從?


徐:國家須把「糧食自給率」當成國家重要安全指標,目前台灣糧食自給率僅三成,比日本40%低,更比歐盟低


政府太依賴食物進口,尤其馬總統上任後各種施政,例如積極簽訂ECFA,在在顯示政府是從「大中華經濟圈」去思維,糧食就可從中國或其他國家進口,而不是從台灣、國家本位去思考策略,所以寧願補助休耕、農村美觀,而不是更鼓勵農民耕種。


台灣農業,一直被低估為產值只占GDP3%,經建會常以此為由,壓低農業所需土地、水資源;但歐洲越進步,國家越會保護農業,因農業不僅是糧食耕種,還有更多經濟加工、環保涵養、生態文化存續的附加價值。


歐洲很多國家不是對農村補助,而是對農地直接補貼;瑞士每年補助每農戶一百二十萬至一百四十萬, 感謝農地用於農業用途。台灣農再條例,會不會導致更多農地休耕?更落入地方派系或建商口袋?政府應慎思,「不要讓真的有心要種田的,反而輸給蓋民宿的」。


農陣因此建議,農再基金一半應用於創新農業耕作項目,諸如地產地銷、社區支持型農業等,另五百億則應用於農村人力活化,例如參考大學22K計畫,補助鼓勵年輕人投身農產工作,不要再想把農村打造成可讓都市人留連忘返的景點,真正幫助台灣農業吧!


李鈞震:


1.     農業,不應該只考量經濟價值。農業,不但是台灣文化的發展起源,也是導致台灣人民「腳踏實地」的品格建立的文化根源。


2.     每一種產業,都會產生它特殊的文化。重商主義,就一定會產生「拜金主義、笑貧不笑娼」的文化。


3.     參與農業的人,一定會被鍛鍊出「勤儉耐勞、腳踏實地、團隊合作、簡單樸實……」的人文思想。台灣需不需要農業文化


4.     從社會學與文化學的角度而言,消滅了農業,就等於消滅了台灣最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文品質


5.     社會大眾都很清楚,台灣的政客與新聞媒體從業人員,品德相當地差勁,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沒有經過農業文化的洗禮。每一個人,如果這一生當中都有幾年的時間,認真在從事農業活動,一定可以培養出相當高尚的品德。


6.     中國的儒家思想,雖然是中國文化當中的次文化,絕大部分的權貴階級都做不到,但是,它卻是中國文化當中最高尚的文化;而儒家思想就是在農業社會中孕育出來的。


7.     沒有從事農業經驗的人,不可能具備儒家文化的品德,這也是為什麼權貴階級始終也想不通,讀了一輩子的「論語」,都做不到其中的內容。


8.     為什麼馬英九總統以「不守信用」出名?他不是很會背「論語」嗎?主因就是,他沒有長時間耕田務農的生活習慣,因此,對於論語的內容,說到做不到絕大多數的政客,因為脫離農業文化,所以人格都變得很卑賤


9.     台灣絕大部分的農民,都是閩南人與原住民通婚的後代。台灣的農民不僅善於耕作,而且對於農業有相當高的哲學思想,遠勝於中國的儒家思想。台灣的農民早就把農業經濟提升為「環保、敬天、為人處事」的信仰,這就是繼承台灣原住民文化明顯的證據。


10.  中國的儒家思想,沒有太多環保概念,也沒有把從事農業當成是訓練人品的重要過程。而「環境保護與大自然永續生存」是台灣所有的原住民,數萬年來共同的生活信仰。顯然,台灣原住民的文化水準,遠高於中國文化。


11.  看過「三國演義」的人都知道,中國的權貴階級最主流的文化是:1.屠殺自己的同胞、兄弟,2.陰謀暗算自己的朋友,3.為了爭權奪利,可以濫殺無辜。毛澤東、胡錦濤、蔣中正、蔣經國……,都是很傳統的中國人。


12.  信仰,是一種可以用生命來換取的精神力量。白賊、說話不算話的人,永遠也不知道什麼叫做「信仰」。所以,吳敦義無法理解,農民對於一粒米珍惜的態度,是一種「信仰」,何況是用推土機毀滅即將收成的整片稻田。


13.  浪費糧食,完全違背台灣的農業文化,這將導致自己沒有臉去面對自己的祖先。拜金主義、不守信用的人,當然不相信鬼神,也不相信自己的祖先有什麼了不起,所以絕對不會真誠拿香祭祖。


14.  馬英九雖然無恥地到馬家莊拜別人的祖先,當成自己的祖先。但是,社會大眾應該要理解,客家文化最重視「不能背祖,不然會絕子絕孫」。客家人「克勤克儉、珍惜萬物」的文化,是祖先留下來的,絕對不可以違背,也不可以被別人所侵犯。


15.  劉政鴻破壞客家傳統的文化,破壞台灣的農業文化,而全國的最高政治領袖的總統,卻沒有出來下跪道歉,這就是客家人所謂的「背祖」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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