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8月1日 星期日

法官的擔當

【摘要2010/07/30聯合晚報吳志雲】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案更一審改判,引發社會譁然,未料,承審該案的兩位高院法官,事後卻以請辭、請調「回應」,引起社會更大關注;


陳哲男改判案,確實引發社會輿論與司法的重大衝撞,但在目前法院「票票等值」的評議制度下,如果法官在評議時不能堅持己見,事後卻做出請調、請辭等司法審判以外的動作,都不值得鼓勵


以目前高院就個案評議內容和程序來看,案件依判有罪、無罪;如果有罪,該判輕或重刑?都是由負責審案的審判長、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等三位法官決定,且「票票等值」,每位法官都可以在各抒已見、甚至翻閱卷,證明自己見解,最後,才投票以多數決勝出,這是一項符合科學、邏輯的作法。


過去,就發生過年輕的改革派法官,二人合力「架空」審判長的情形,硬是不採資深審判長(庭長)的意見,按自己確信的法律見解斷案、判刑,這些案例,在司法改革近一、二十年來,都是一再被傳頌的案例;過去都如此了,今天又是如何呢?


以陳哲男案而言,結論是,更審判決,不但變更法條、輕判,且符合減刑條例,減後的刑度又剛好與陳員當初被羈押的時間差不多(不用再關),如此的多點原因加在一起,才引發社會、輿論譁然。


回歸到司法實務,這樣的判決結果必然也是採多數決,合議庭法官如果因輿論因素,事後覺得不妥才請調,那麼,民眾不禁要問,憲法賦予終身職的法官,為何不能事前「獨立」,堅持自己確信的法律見解?


又如果法官的評議意見,不被多數同僚(其他二位法官)接受時,即請辭、請調,以後又有那位法官「敢」和這樣的法官同庭審案?


法官審案固然不能不顧社會大眾的觀感,但過,與不及,都不對;既然是合議庭作出的判決,三位法官就應共同承擔,即使不同意判決結果,也應明白在評議簿中表達,這樣的作法才是法官應有的擔當。


李鈞震:


1.     民主時代,衡量客觀事實的標準,就是依據誰講的話比較有「道理」,講不出道理的,當然就沒有影響力。


2.     司法審判有很多程序,檢察官有意見、律師有意見、法官也有意見,一審、二審、三審的法官也可能各個意見不同。辯輸別人就想辭職,這是一種非常不理性的行為;辯輸別人,表示自己專業程度不夠,理性程度不足,知識水準太差,繼續加油就好。


3.     蔣經國統治時期,有很多檢察官跟法官,依據獨裁者的意志,違背憲法與世界人權宣言來判決,這些司法敗類,到現在都沒有接受公平正義的審判,來評斷他們的一生,他們的學弟們也沒有足夠的社會正義感,來揭發他們學長的醜聞,其實也是一種迫害人權的共犯


4.     任何人隱匿犯罪,隱匿社會真實,維護既得利益,其實都是犯罪者的共犯


5.     全台灣絕大部分的人都認為,國民黨的「黨產」來源都是不正義、不法的貪污所得。但是,沒有聽說過有法官為了這項非常不正義的行為,而對抗國民黨,顯然目前的法官確實絕大多數都沒有社會正義感。


6.     台灣多數的媒體主管,不追究國民黨「黨產」的問題,也是因為沒有社會正義感的關係;台灣多數的大學教授,都沒有公開譴責國民黨的不正義「黨產」,也都是沒有社會正義感的結果。


7.     賴英照,沒有公開譴責過國民黨的「黨產」,顯然相當沒有社會正義感,他當司法院院長的工作一定會做不好,一定沒有政績,這是必然的結果。上樑不正,下樑歪,院長沒有正義感,法官怎麼可能會有正義感?


8.     上樑不正,越下面的樑一定更歪,事實上年輕的法官們,沒有正義感的比老法官還要多。不然,他們一定會揭發他們過去所有學長、教授們的醜聞


9.     台灣的法官、檢察官幾乎沒有人有國際學術地位,為什麼?簡單地講,就是依據國際法學界的看法,這些司法人員知識水準不夠。賴英照寫的教科書,沒有被史丹佛大學採用,就是知識水準不足的明證。


10.  陳水扁為什麼會提名賴英照當司法院院長?為什麼馬英九會繼續任用賴英照?主因就是總統的知識水準太差,沒有識人之明。


11.  賴英照如果想證明自己有學問、有志氣,應該去爭取當哈佛法學院的院長這個職位。我們不相信台灣人的智商比美國人差,但是我們確信有許多人沒有志氣。


12.  辯不過庭長的法官,應該把自己的不滿,寫成論文,投到國際學術期刊,不應該訴諸於媒體。法官搞不清楚媒體主管比自己還要沒有知識水準,企圖利用媒體來公審自己不滿的庭長,這是一種幼稚園小朋友才會做的行為。


13.  民主時代,一切都要公平自由競爭,靠講「道理」贏得別人尊重,法官辯論不過庭長,那就退下來當檢察官,重新起訴啊!為什麼不能重新當檢察官呢?這也是一種沒有志氣的行為表現。


14.  一般社會大眾以為法官的知識水準比較高、比較理性,可是竟然有法官會利用媒體來進行媒體公審,顯然沒有君子風度,屬於沒有知識水準的獨裁者心態。


15.  社會大眾一定要養成「終身學習」的習慣,不要相信司法官,他們知識水準並沒有比社會大眾高多少,有的甚至更蠢,才會一審判決錯誤,要歷經二審、三審,還有的人歷經一百多個法官,還判決不出結果。


16.  社會大眾如果信任司法,那些司法官就會自以為是、驕傲自大,產生實質的權力膨脹權力愈高,必然愈腐化喪失志氣與理性,也是一種腐化。


參考資料:


蔣經國院長交代


捕殺立委、警察、護士、原住民、泥水匠


白雅燦案


不捨棄黨產 得不到尊敬


經歷一百個法官 冤獄困我半生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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