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28日 星期三

一群工程教授的懺悔

【摘要4.27.2010陳政宏、洪文玲、王治平 蘋果】身為國立大學工學院的教授,我們要向社會大眾道歉,因為最近發現我們的工程人才培育體系有明顯的問題,造成社會上許多紛擾。


以最近「中科園區34期的環評事件」為例,環保署還花近百萬元刊登廣告來反駁對其不利的法院定讞判決。


從這些技術官僚的回應來看,環保署這些國立大學工學院研究所畢業的高官們,出現幾種工程教育培育不良的問題:對工程科技的本質、技術與社會的關係、民主政治、社會運作、多元文化的認識貧乏,錯誤百出,卻自恃工程專業,排斥常民對相關議題的解讀,以傲慢態度處理這些複雜的議題。


法院判決書:環評委員所使用的資料不充分,因此其判斷也會有問題。環保署認為只要廠商補足資料就好,忘記補了資料後也需重新判斷、檢驗原來的研究是否適用,是否需要重做


環保署曲解判決書論理的說法與態度,不僅被質疑為護航,也顯示具工程背景的科技官僚對科技本質、風險與決策的素養,反而比法官還差!真令我們羞愧。


其次,風險評估研究者已在拿捏專業倫理的平衡點:既不指責委託者使研究受限,又以研究方法的說明,呈現其應用之侷限,試圖既不失去對委託業主的誠信道義,也不違背社會公義與科學專業。所以這需要小心解讀;法官讀懂了,官僚卻對專業倫理與科技本質有誤解。


再者,環保署登報批評法院判決是「破壞現行環評體制」,言下之意是1.法院不能用判決來修正行政體制的缺失嗎?還是2.法官沒資格批判環評體制,只能由科技專家與官僚來修改呢?這是何等公然破壞民主運作、反民主政治的思維?


他們似乎也對制衡行政權的原則相當陌生;或者帶著專業的傲慢,認為只有科技專家有資格談科技的問題。這不僅是修辭有雙重標準,還加上帶著專業傲慢的態度回應民眾,好似只服務廠商,失去擔任把關者的立場,都相當可議!


重大的科技政策,應由社會各部門民眾共同參與決策的機制。我們工程教師也應深切反省,改變目前偏重技術能力的課程設計。因為再多的研究、論文、發明、專利,也換不到技術人對社會、人文、環境的關懷與素養


而握有公權力與行政資源的各部會技術官僚,也宜儘速進修,提高有關「科技與社會」、「風險與決策」、「民主政治」等「非技術」能力與素養,方為全民之福。


【陳政宏為成功大學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副教授,洪文玲為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造船工程學系助理教授,王治平為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造船工程學系助理教授】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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