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學原理啟迪88
徐弘毅:
1. 一個容器裡,所有氣體粒子撞擊牆壁一次,帶給容器全部的壓力,與「溫度」有關。溫度愈高,粒子的運動速率愈快、動能愈強,溫度愈低,粒子的運動速率愈慢、動能愈弱。
2. 一個容器裡,1莫耳氣體粒子的「溫度」,與容器全部壓力變化的比例關係是「常數R」。(注:全部壓力,指的是整個容器得到的總壓力,而不是平均每單位面積的壓力。)
「1莫耳氣體粒子的溫度」×「溫度換算成容器全部壓力的常數比例」
=「1莫耳氣體粒子的壓力」×「體積」
=「1莫耳氣體粒子平均動能」的2/3倍
3. 1莫耳粒子的平均動能,是「某個溫度之下,1莫耳粒子造成的全部壓力」的幾分之幾倍?套用前面推論所得的結論:
4. 「1莫耳氣體粒子平均動能」
=「1莫耳氣體粒子對容器造成的全部壓力」的3/2倍
=「1莫耳氣體粒子的溫度換算成容器全部壓力」的3/2倍
5. 而撞擊容器牆壁的「1莫耳粒子的動能」,就是「1顆粒子的動能,累加到1莫耳顆粒子的結果」:
「1莫耳氣體粒子平均動能」
=「1莫耳的粒子數」×「1顆粒子的平均動能」
注1:NA是1莫耳的粒子數目6×10²³顆。
6. 合併以上二個公式,「1莫耳粒子的全部動能」就是「在某個溫度下的容器全部壓力的3/2倍」:
7. 這樣我們就能從氣體的溫度和粒子的數量,推斷出粒子的「方向與速率」造成的力量大小;等式二邊的符號經過調整,得到以下結果:
8. 粒子「平均速率與方向」的平方=「1莫耳粒子」在「某個溫度下帶給容器的全部壓力」,乘「3倍」,再扣除掉力量當中「質量」的成分:
9. 以上這個公式有二點值得注意:(1)尋找粒子的運動速率的時候,我們把容器中1莫耳粒子的「全部壓力」(RT/NA)乘「3倍」,是因為當初計算壓力的時候,我們把粒子撞擊牆壁1次的看成是撞擊3次。
10. 我們把粒子撞擊牆壁1次,看成是撞擊牆壁3次,是因為粒子的移動速率與方向,是由三個方向的速率構成的,所以由三個方向的力量集合的撞擊點,等於是撞擊三面牆壁各1次,簡化為撞擊3次。
11. (2)為什麼從容器全部壓力,恢復成粒子的「平均動能」要「除二 / ÷2」,但是恢復成「速率」,卻不用「乘」也不用「除」?
12. 因為我們測量「動能」的方法是拿一個平面攔截運動中的粒子,看粒子單純撞擊平面、沒有反彈的力量是多少,為了扣除攔截平面的讓粒子反彈的反作用力,必須「除二/÷2」;
13. 但是「運動速率」是指「每單位時間移動的距離有多遠」。所以,只要把1莫耳粒子的動能(3RT/NA)扣除掉「質量」的部分「÷m」就可以了。
14. 這樣得到的是,粒子單純以「速率與方向u」撞擊容器牆壁1次,讓容器牆壁承受的「全部壓力」(注),這裡面包括粒子「運動速率與方向」的作用力和牆壁的反作用力。
注:這裡說的「全部壓力」,是指容器牆壁承擔1莫耳粒子「速率」的撞擊力與牆壁的反作用力,二個加起來的力量,而不是嚴格定義的「壓力」,嚴格定義的「壓力」是指「容器牆壁每單位面積分配到的力量大小」。
15. 所以,把容器牆壁承受的「全部壓力」,排除掉牆壁反作用力,就得到粒子的「速率與方向」的力量,這就是「方均根速率」:
16. 「3RT」是「1莫耳粒子的撞擊容器牆壁一次造成的全部壓力」;「M」是「1莫耳氣體的質量」;「3RT/M」是「1莫耳粒子的『移動速率與方向』,撞擊容器牆壁造成的『整體壓力』」。
17. 『整體壓力』指的是粒子以『速率與方向』撞擊的力量與容器牆壁的反作用力,二種力量交互作用的結果。我用『整體壓力』或『全部壓力』來描述,是為了跟一般定義的「壓力」有所區別,『壓力』是平均每單位面積的力量,『整體壓力』是整個面積承受的全部力量。
18. 「3RT/M」開根號√,就是「1莫耳粒子的『移動速率與方向』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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